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1 ##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预测与预警3.2 应急处置3.3 恢复与重建3.4 信息发布4 监督管理4.1 应急演练4.2 宣传和培训4.3 责任与奖惩2 5 附则5.1 预案修订5.2 预案解释5.3 发布实施6 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气象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分类分级气象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十四类。按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强度标准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将其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包括:3 (1)影响我市 50 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或 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2)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我市处于影响区域内。Ⅱ级(重大)包括:(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 小时以上。Ⅲ级(较大)包括:(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 小时以上 12 小时以下。Ⅳ级(一般)包括: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性天气。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1.5 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及时预报,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原则。2 组织体系4 2.1 领导机构2.1.1成立市防御气象灾害性天气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