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1 ##市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
1 编制目的1
2 编制依据1
3 分类分级1
4 适用范围1
5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
1 领导机构2
2 办事机构2
3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
1 预测与预警3
2 应急处置3
3 恢复与重建3
4 信息发布4 监督管理4
1 应急演练4
2 宣传和培训4
3 责任与奖惩2 5 附则5
1 预案修订5
2 预案解释5
3 发布实施6 附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 总则1
1 编制目的为有效做好气象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2 编制依据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气象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管理办法》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分类分级气象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十四类
按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强度标准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将其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包括:3 (1)影响我市 50 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或 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2)我省或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我市处于影响区域内
Ⅱ级(重大)包括:(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3)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 小时以上
Ⅲ级(较大)包括:(1)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