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陈现杰 最高人民法院 一、起草司法解释的相关背景和指导思想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形态的日趋丰富和多元化,侵权案件从类型、数量和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给侵权纠纷案件的 审理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民法通则对侵权民事 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虽有所补充但仍不能适应当前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尤其是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 围 和计 算 标 准 ,过 去 一直 没 有统 一的规范 可 供 遵 循 ,使 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常 常 面临 法律 适用上的困 难 。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 参 照 1991 年 9 月 22 日国务 院发布 的《道 路 交 通事故 处 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 法》)确 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 围 和计 算 标 准 。《办 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起到了 积 极 作 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 平 的提 高,《办 法》规定的赔偿标 准 已不能充分 体 现填 补受 害人损失 的民事损害赔偿理念 。另 一方面,由 于对赔偿范 围 和标 准 没 有统 一规定,有关部 门 就各 种 侵权类型的人身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损害赔偿制定了各不相同的标准。尽管有些单行规定符 合国际惯例,但由于赔偿标准问题牵涉分配正义,对民事权利影响极大,所以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前提下,仍应当按照民法基本原则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以确保法律 适用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起草 制定,既是由于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了依法公正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公民(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在起草过程中,《解释》的指导思想经历了两次较大的变化。第一次变化,是对过去既有的赔偿标准和赔偿 原则持基本否定的态度,完全抛弃我国历来采取的定型化赔偿模 式 ,按照主 观 计 算 方 法设 计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模 式 ,实行差 额 赔偿。在征 求 有关部 门 意 见 中,此 种差 额 赔偿模 式 受 到了质 疑 和批 评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