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 (试行) 目 录 一、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
1 二、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
1 三、事故隐患产生的规律分析
2 四、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
2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报告
2 六、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的整改和管控
3 七、检查、考核与奖惩
3 八、信息化管理
4 九、其他
5 1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 (试行) 为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管控和消除隐患产生根源,避免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规定,制订本指南
一、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 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全面准确排查、辨识和记录所有事故隐患的信息并建立台帐(来源于企业自查、外聘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等),主要包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