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 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 (施工类) 企业全称(盖章): 建 档 日 期: 主 项 资 质 等 级 : 资 质 证 书 编号: 山西省水利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信用备案表适用于所有在山西省辖区内参与水利建筑市场行为的施工企业。 2、 信用备案表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正揩填写,也可由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晰工整。企业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3、《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实行分级管理,省水利厅负责办理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企业信用备案表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各市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辖区内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专业承包三级企业以及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备案表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外埠入晋施工企业的信用备案表由省水利厅统一发放和管理。 4、省水利厅负责办理的《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施工企业持有,一份省厅归档;各市水利(务)局负责办理的《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企业持有,一份市水利(务)局归档,一份由市水利(务)局每季度末报省水利厅备案。 5、企业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3)安全资格证书;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5)税务登记证;6)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证明(包括企业在质量考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检查评比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所获得的奖励或受到的处罚); 7)企业近三 年承包工程项目合同;8)其它相关资料 6、本信用备案表封面的备案编号由受理机关统一编号。 7、 表格内数据填写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8、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9、《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是企业在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的从业信用凭证,凡在山西省辖区内参与水利工程投标、签订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持有其有效的《山西省水利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备案表》。 10、信用备案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除办理机关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 11、每年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办理机关将进行年度检验。凡在上一年度中有搞假标、陪标、窜通投标、贿赂评委、故意压价、围标、哄抬标价、不履行合同、毁约等不良市场行为的,其信用备案一律不予年检。 12、信用备案表有效期三年,到期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