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GB50343-2024)(上) [ 作者:佚名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369 更新时间:2024-8-20 文章录入:liuc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43-202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215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343-2024,自2024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第 5.1.2、5.2.5、5.2.6、5.4.1 ( 2 ) 、5.4.10 ( 2 ) 、7.2.3 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4 年 3 月 1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43 号语文,关于同意编制《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法律规范》的函,并由四川省建设厅(原建委)负责组织成立了法律规范编制组,法律规范编制组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之后,制订了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共分 8 章和 4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雷电防护分区;4.雷电防护分级;5.防雷设计;6.防雷施工;7.施工质量验收;8.维护与管理。本法律规范主要对微生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与管理作出规定和要求。本法律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法律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具体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讨论院、四川中光高技术讨论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仔细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四川省建设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36 号,邮政编码:640041)。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雷电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千万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设计、施工、验收 、维护和管理。本法律规范不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环境和场所的电子信息系统防雷。1.0.3 在进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特点,将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按工程整体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必须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