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投资人暨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 [] 号”文批准建设。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授权汕头、揭阳两市人民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了项目原投资人。由于原投资人因故退出项目投资,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 重新确定投资主体。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揭阳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项目投资人。为加快项目进程,本次招标采用项目投资人暨施工总承包形式,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主线:广东省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第二横”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的起点段,该项目起点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滨海(接深汕高速公路),经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揭阳市所属的普宁市、揭西县,终点位于揭西县大溪镇,与“第四横”潮州至惠东高速公路相交,与汕湛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段对接,主线全长约,采用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设计行车速度,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连接线:普宁东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和平连接线以及普侨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工程批复概算为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亿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概算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该项目年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于年月获交通运输部批准,施工图设计于年月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已于年月全部完成,施工和监理单位已全部进场,已完成部分征地拆迁工作,控制性工程已于年月开工建设。由于原投资人未能落实银行贷款资金,目前工程处于停滞状态。该项目的建设工期为年。2 / 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的投资人暨施工总承包。中标后日内,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并与原投资人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日内向原投资人返还合理费用。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