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接触器技术要求 1 结构要求 1.1 材料 节电器应选取性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适用材料,并在构成节电器后应符合有关试验要求。用于电路中的电子元件及材料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 选取材料的适用性可用以下试验来验证,试验可在节电器上和(或)节电器的部件上进行。 (a)耐湿热性能试验; (b)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性能试验; (c)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性能试验。 1.2 耐湿热性能 节电器应能承受交变湿热试验(Db)的考核。 其试验严酷等级规定为:高温温度为+40℃,试验周期数为6 昼夜。 节电器应在Db 条件试验过程中的温度为25℃±3℃,相对湿度控制在95%~98%并避免在试品表面产生凝露,试验结束前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后做工频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值为2000 V,历时 1 min,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 MΩ。 1.3 耐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性能 绝缘材料部件由于电气效应可能使之受到热应力,并且绝缘恶化可能损害节电器的安全,这些部件遭受非正常热和着火危险不应使其失效或危及安全,节电器所用绝缘材料应能承受8.2.4 规定的试验考核。 1.4 绝缘材料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性能。 节电器所选用绝缘材料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规定为:CTI≥100。 绝缘材料的CTI 按 8.2.3 规定的试验来验证。 1.5 载流部件及其连接 载流部件应具有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所必须的机械强度和载流能力。 传递接触压力的螺钉或螺母应啮合在金属螺纹上。 以上要求应以目力检视和 8.2.3 规定的试验来验证。 1.6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应不小于 5.5 mm;爬电距离应不小于 6.3 mm。 1.7 接线端子 1.8 接线端子的结构要求 (a)接线端子应采用螺钉或螺母及弹性连接或其它等效措施与导线连接,以确保持久地维持必要的接触压力; (b)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在适当的接触面间能压紧导线,而又不会损伤导线和端子; (c)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不允许(接入)导线移动,乃至有害于节电器的正常运行或不应使绝缘电压降至低于规定值。 1.9 接线端子的连接 (a)接线端子在安装连接外部导线时,应容易进入并便于接线; (b)用于接线的螺钉或螺母都不应兼作他用。 2 性能要求 2.1 动作条件 节电器在与适用的交流接触器匹配使用情况下,交流接触器的动作条件仍应符合其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规定的动作范围的要求。 2.2 温升 节电器按8.3.3 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时,测得的继电器接线端子和接触器线圈的温升均不应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