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 阳 县 第 十 六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六 次会议 会 议 须 知 1、代表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和作息时间,服从大会安排,认真开好会议
凡开会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实行大会通报,并书面 说明原因
2、 会 议 文 件 要 妥 善 保 管 , 注 意 保 密 , 不 得 外 传 、 复 制 , 不 得 携 带 文件 外 出 探 亲 访 友 或 出 入 非 会 议 场 所
会 议 规 定 要 收 回 的 文 件 ,请 各 代 表 团 、大 会 秘 书 处 各 组 负 责 在 闭 会 前 收 回 并 退 回 大 会 秘 书 处 秘 书 组
3、 参加大会时,各 代表团要 组 织 代表按 时进入 会 场 , 对 号 就座 ( 预备 会议不按座号就坐)
会议开始 前 , 请 自觉关 闭 手 机或调 为振动
各 代表团联络员负责向大会秘书处报告到会人数
开会时不要随意走动和提前 离开会场
4、参加会议的代表、工作人员和记者都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 公物, 讲究卫生
不得将会外 人员和 易燃、 易 爆 物品带 入住地 和 会 场
增 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 防盗、 防事故
外 出时注 意安全
5、 会 议 期 间 一 般 不 得 请 假 , 因 病 因 事 临 时 不 能 出 席 会 议 或 离 开 住 地外 出 , 须 向 代 表 团 团 长 请 假
如 因 病 因 事 需 要 提 前 离 会 的 , 必 须 向 代 表 团写 出 书 面 报 告 , 经 代 表 团 团 长 签 署 意 见 后 报 大 会 秘 书 处 批 准
6、 代表如有疾病凭大会后勤 组 的 介绍信 到大会 指 定 的医务 室诊治
2 紫 阳 县 第 十 六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六 次会议 作 息 时 间 07:30 ——08:00 早 餐 08:3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