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 福临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人事制度改革 福林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珠江三角洲,是乔国栋与10 年前创办的,专门生产活塞、活塞环、气门之类的产品,为华南的汽车制造与修理业服务
乔国栋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但干营销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坚持自己同时兼营销副总,关迪琼人财务副总,傅立朝是生产副总,他手下还有位生产厂长,叫刘志仁,是傅总自己找来的
事实上创业之初,厂区布局、车间设备、工艺质量标准,直至 4 位车间主任人选,全由傅总包揽,连第一批生产工人中不少人也是他招聘进来的
乔总并未全力关注公司发展的全局和战略,至少 1/4 的精力花在他爱干也擅长的营销、采购和公关上了
好在当时公司规模不大,市场也有利,这么干下来效益相当不错
1 、福临公司是怎么同意把人事权下放给各车间主任的
为什么看来这套办法还算有效
福临公司在创业初期,把人事权下放给车间主任,是因为其高层领导任并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来设计、规划企业的未来发展(从创业阶段到集权阶段),忽略了人力资源管理这一重要环节,也没有明确的管理体系,而导致责权不明﹐于是出殃了长达 7 年之久的人事权下放﹔福临公司在创业初期,公司规模不大,人事管理简单,把人事权下放给车间主任,一来可以优化人员配置,可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来可以让基层干部心里上有一种成就感和责任心和积极性,团结员工,使公司上下一心,不断使公司发展与壮大
所谓人事权就是不受第三方制约独立行使人事聘用、调动、任免权
私营企业当然拥有独立人事权
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
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