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有效实施的司法视界法律有效实施的司法视界 一、司法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价值体现 (一)保障规则所确立的社会秩序与安全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总是在一定的秩序中存在
秩序为人们的活动提供了自由,又以种种方式束缚人们的自由
法律以形式理性的方式为人们提供秩序的预期,使人们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进行理性地选择,达到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定纷止争、惩处和预防犯罪的社会作用
法院的审判功能对于法律解决社会纠纷的价值也就在于此——将法律的形式理性通过统一法律适用的方式有效实现
基层法院作为司法机构的审判第一线,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主体,运用案例指导作用,不仅能让法律条文在个案中得到准确适用,更可以在类案中实现统一适用
作为法律实施环节的司法审判不仅能提供形式理性的实现渠道,也能矫正失衡的社会关系,从而为修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秩序安全需求
(二)促进法律信仰在市民社会的形成
法律能够被信仰是法治国家的最优体现,但这里提到的信仰法律并不是指宗教意义上的无条件精神寄予,而是指法律具有公信力、具有至高的权威
在传统社会中,风俗习惯等非成文的习惯法对人们的影响力能够达到被信仰的程度,但随着商品社会的进展,陌生化的社会生活打破了原有的“差序格局”,新的社会规则由此而衍生
基层法院在审判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时,只有严格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运作,并能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地结合起来,将微观的个案公正与宏观的社会公正有机结合,将判决的合法性与执行的有效性结合起来,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
长此以往,法律的权威与法院的权威才能得以真正树立,只有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的被信赖才能实现法律信仰的建立
信仰一旦形成,人们会遵守和践行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就会转化为一种自觉状态
(三)使法律实施更具正当化并不断延续
法律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规则体系,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