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高速公路材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一号)2008年11月14日(非正式文件,仅供参考)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根据11月13日材差细则宣贯会的精神要求,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都迅速开展了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对后续工作建议如下:1、会上对补充合同协议书提出了要求。答:本通报后附上JH-JD2的补充合同协议,供大家直接套用。详见附件一。建议大家填好后,直接发邮件给公司总部,盖总部的单位法人章,签合同的人必须跟原合同签订的人员一致,或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否则的话,至少要补充经公证的授权书。2、会上提出的将对附表一进行修改和优化,如何处理。答:附表一参照细则中的内容,不进行修改和优化,即每月一张表。附表一中提出了“详细计算附后”,在本附件中列出了一个初步的表格,请大家提出意见。详见附件三。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规定明确要求。3、细则有异议么。答:部分单位对细则中的有些不明确的地方要求进一步解释。本次列出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回答意见,现征求大家的意见。正式答复意见待请示省高指后再确定。详见附件二。请大家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其他不明确的地方,也请大家通过总监办抓紧提出,减少后续工作中的返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4、后续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调差工作,请各总监办、各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开展本项工作。总监办将人员名单于11月17日前进行传真0523-88018630或邮件7662744@qq.com上报。格式如下:单位第一总监办JD1JD2JD3JD4JY1姓名手机电话传真qq号邮箱注:非泰州的手机号码前面请加上0,不准备调差的单位也请上报一名联系人。总监办应及时汇总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上报给江海办。初步计划下周对细则中的所有问题进行汇总,11月25日前对问题进行一次正式答复。附件二中已经提出的问题不必重复上报,对回答有异议的可以上报你们的理由。5、第二号通报发布的时间?答:计划在21日中午12点前发布。请大家及时上网查看。不再专门通知。本通报仅作为大家交流的平台之一。6、江海办的材差联系人?答:联系人:蒋益飞、徐洁;电话:0523-88018640,qq:7662744,邮箱:7662744@qq.com7、材差工作中各单位的表现?答:第二总监办、HA3、JY1标在前期协助江海办做了积极的工作,在此表示感谢。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要有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提出问题和建议。如果每单位都依靠其他单位的话,最后吃亏的肯定是承包人或总监办,包括经济上的、资料上的返工、甚至影响你们的优监优酬奖金或者优质优价奖金。附件一:补充合同协议附件二:细则中需解释的内容附件三:详细计算表格材差联系人:蒋益飞2008年11月14日江海高速公路JH-JY3施工合同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书鉴于江海高速公路JH-JY3施工合同项目在实施中,部分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投资,现由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为甲方和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承包人”)为乙方于2008年11月20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如下:1、双方同意在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制定的《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差调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之规定调整主要材料差价。2、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苏高计[2008]77号印发的《细则》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3、承包人承诺:(1)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布的交通工程材料指导价;凡指导价中未公布的材料价格,严格执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布价格。(2)对材料调差中出现的负材差,严格按照《细则》调整负差价。4、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十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乙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附件二:细则中需解释的内容以下答复为征求意见稿,具体答复待汇总大家意见后,并报请省高指同意后答复1、小型结构物的材料调差范围需进一步明确①基坑开挖土方中损耗柴油,如果可以调差,基坑开挖范围如何确定?答:不在调差范围内②基础砂垫层或碎石垫层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