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高速公路材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一号)2008年11月14日(非正式文件,仅供参考)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根据11月13日材差细则宣贯会的精神要求,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都迅速开展了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对后续工作建议如下:1、会上对补充合同协议书提出了要求
答:本通报后附上JH-JD2的补充合同协议,供大家直接套用
建议大家填好后,直接发邮件给公司总部,盖总部的单位法人章,签合同的人必须跟原合同签订的人员一致,或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否则的话,至少要补充经公证的授权书
2、会上提出的将对附表一进行修改和优化,如何处理
答:附表一参照细则中的内容,不进行修改和优化,即每月一张表
附表一中提出了“详细计算附后”,在本附件中列出了一个初步的表格,请大家提出意见
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规定明确要求
3、细则有异议么
答:部分单位对细则中的有些不明确的地方要求进一步解释
本次列出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回答意见,现征求大家的意见
正式答复意见待请示省高指后再确定
请大家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其他不明确的地方,也请大家通过总监办抓紧提出,减少后续工作中的返工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4、后续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调差工作,请各总监办、各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开展本项工作
总监办将人员名单于11月17日前进行传真0523-88018630或邮件7662744@qq
格式如下:单位第一总监办JD1JD2JD3JD4JY1姓名手机电话传真qq号邮箱注:非泰州的手机号码前面请加上0,不准备调差的单位也请上报一名联系人
总监办应及时汇总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上报给江海办
初步计划下周对细则中的所有问题进行汇总,11月25日前对问题进行一次正式答复
附件二中已经提出的问题不必重复上报,对回答有异议的可以上报你们的理由
5、第二号通报发布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