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
1 一般规定 3
2 防火间距 3
3 耐火极限 4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
1 防火和防烟分区 4
2 防火墙和防火分隔 4
3 装修和构造 4
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5 安全疏散 5
1 一般规定 5
2 楼梯、走道 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6
1 一般规定 6
2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及送风量 6
3 机械排烟及排烟风量 6
4 排烟口 6
5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管道和排烟管道 6
6 排烟风机 6
7 通风、空气调节 7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7
1 一般规定 7
2 灭火设备的设置范围 7
3 消防用水量 7
4 消防水池 7
5 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7
6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7
7 消防水泵 7
8 消防排水 8 电气 8
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
2 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 8
3 灯具 8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1 总则 1
1 为了防止和减少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防火设计: 1 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3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
1 人民防空工程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