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 训练素材——李明诉南海市道路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一、选择本案的理由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案件,本案作为该类型案件又涉及到诉讼时效、合同效力等许多重要法律问题,非常适合作为模拟诊所的典型案例加以演示和训练,也适合本科生或者法律硕士的培养规格。 第二,本案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撰写的代理词和上诉状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为训练提供了非常大的探讨空间。学生和教师对这些法律文书的评价和重新撰写,能够使学生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提高撰写法律文书的水平。 第三,本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所有的诉讼程序,通过该案件的训练,不仅可以使学生对各种程序的特点和实际案件诉讼程序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而且能使学生在各种类型案件的法律文书写作、诉讼策略的确定和运用等方面得到历练。 第四,本案原告是一个普通的老先生,被告是一个大型国有公司,原被告力量对比悬殊,难以实现民诉法上双方当事人武器平等的假设,由此产生了与通常原被告力量对等案件的一些不同点。了解这类诉讼的特点,对代理律师确定合适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可以了解法律之外的一些因素对诉讼结果所产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 二、本案训练方法 本案涉及民事诉讼的整个诉讼程序,训练共分三个阶段,每周 3—4节课,完成训练时间为 2周。 第一个阶段:首先,任课教师介绍案件背景和训练目的及要求;其次,将一审所有案件材料再加上上诉状发给学生;最后,布置学生在下周上课前要交的作业,包括:(1)对一审代理词、上诉状的书面评价意见;(2)撰写上诉状和二审代理词。第二个阶段:第二次上课前学生交上节课布置的作业。第二阶段任务是:首先,由学生以组为单位相互之间对已完成的作业进行交流、讨论,并推荐其中的优秀者,学生交流过程中,教师也可以随机参与;其次,各小组推选出的优秀者进行课堂交流,亦可以相同观点者为一方,进行课堂辩论;之后,教师点评学生讨论意见,给学生介绍自己的观点,听取学生的意见;最后,将二审庭审笔录和二审判决书发给学生,布置学生在下周上课前要交的作业——再审申请书。 第三个阶段:第三次上课前学生交再审申请书。上课后首先详细点评学生第一阶段完成的作业;其次,仍按照之前的方式由学生分组进行交流和各组代表课堂交流和辩论,组织学生对再审的理由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学生的讨论意见;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