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创新的若干问题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作者:时文朝2011年4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
规则发布后,2011年5月初,三家企业率先以非公开定向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130亿元的中期票据
首批定向产品上线,意味着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领域推出了新的发行方式
集市场成员之智慧推出的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顺应了债务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主动落实发展金融市场、进行金融创新的措施,也是依据国家宏观政策,进一步发挥债务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
鉴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创新将对我国债务资本市场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有必要进一步厘清相关问题
一、推出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的目的与意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6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中国经济的发展显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但总的来观察,由于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金融市场,特别是债务资本市场的发展,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
虽然,近五年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位居全球前列,但是债券市场现有规模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是不相称的
截至2010年末,中国债券市场存量与GDP之比只有50
该比例不仅远低于欧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而且比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经济总量远小于我们的国家还要低
债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仍然有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债务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配置金融资源的重要机制,如果其发展长期滞后于实体经济需求,势必制约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债务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甚至可能导致金融资源错配,对经济宏观审慎稳定带来挑战
面对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迫切需要发展与中国经济规模相适应的、有深度的、开放的中国债务资本市场
长期以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