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校园暴力防范工作制度(一)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为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师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制定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学生在校期间关闭校门;2、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批条不得出校门;3、严格货物进出验证制度
各类公物出门必须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非本校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4、值班教师对值班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严重者可直接报警请求予以协助
5、不服从管理,擅自闯进校园或跳墙入校内者,学校则按“扰乱校园安全”处理,寻衅滋事者,立即报告派出所
6、一切生人及推销物品者,不准放入校内;陌生人找学生要通知班主任,会话时有门卫人员陪同在门内隔门与陌生人回话,验明来人身分;因事来访教师的,在学校门卫室进行会客
(二)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学校门卫是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门卫工作人员应增强防患意识,加强管理力度,提高敬业精神,确保门卫工作的健康运行,为了明确责任,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1、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
严格执行双人双岗,着装持械
临时有事须向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抓领导分别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2、禁止学生(幼儿)家长、校外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进入学校
3、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师生外出必须做好登记,核清身份
因私会客由来访者与被访者联系,并在指定会客室(门卫室)会客
4、严把车辆进出关,依据《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管理好进入校园的车辆,并随行做好安全管护工作
5、负责携带物品外出校园人员的查询工作,经学校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放行
6、负责非教学用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械等物品检查收缴工作
7、做好因病、事等原因离校学生(幼儿)的登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