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礼仪规范涉外礼仪,主要是指我国基层公务员在涉外交往中所应遵守的国际惯例与交际规则
它的基本内容, 主要与维护政府形象、 民族形象与国家形象有关
外事礼仪的基本内容有国际惯例、国格人格与外事纪律等三项,基层公务员对其中任何一项都不宜偏废
一、依国际惯例参与涉外活动中,有一些基本的国际惯例是基层公务员必须依照遵循的
基层公务员在涉外活动中遵守国际惯例,不仅是为了体现其自身的良好教养,而且也是为了使自己所参与的涉外活动得以顺利地进行
作国际社会的交往通则,国际社会的交际惯例主要有下述几项须由基层公务员所认真掌握
(一)热情有度基层公务员直接同外国人进行交际应酬时,务必要做到热情有度,即对待对方既要表现得热情友好, 又要具体把握好对待对方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
切勿使自己对待对方的热情友好超出了对方所能接受的界限,进而令对方感到不快,甚至为对方平添了麻烦
把握好的热情有度之中的“度”,具体体现在下列三个不同的侧面
与中国人彼此之间所倡导的“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有别,外国人大都崇尚个性独立,以我为尊,绝对自由
因此,外国人一般都不希望外人对其过于关心, 否则便会视之为碍手碍脚, 多管闲事
外国人所注重的关心有度之中的“度”,实际上就是其个人自由
一旦对对方的关心有碍其个人自由,即被视为“过度”之举
各国习俗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判断便大相径庭,所以在涉外活动中没有必要对外国人的所作所为加以判断,并当面指出其对错
只要对方的所作所为不危及人身安全,不触犯法律, 不有悖伦理道德, 不有辱我方的国格人格, 一般均可听其自便
批评有度, 简单地讲, 就是不提倡对外国人“犯颜直谏”,亦即对其日常行为“不得纠正”
由其强调个人自由所决定,外国人大都认为“君子之交淡如水”, 不惯于与交往对象走动过勤、过多
在涉及钱财之时, 尤其讲究划清界限, 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