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发[ 2006]53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1 总则1 . 1 编制目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淮安市防洪杭旱的能力,保证防洪杭旱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 . 2 编制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以及《 江苏省防洪条例》 、《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江苏省水旱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淮安市防洪预案》、《 淮安市杭旱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 .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淮安市境内发生的(以及邻市发生, 但对本市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早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河岸坍塌、河势变化、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1 . 4 工作原则1 . 4 . 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1 . 4 . 2 防汛杭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 . 4 . 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杭结合的原则。1 . 4 . 4 防汛杭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安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 . 4 . 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专群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的攻坚任务。1 . 4 . 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