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查、解封档案归档的管理(以案号建立档案号管理)查、解封档案应作为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由于查、解封档案涉及到房产的裁决、拍卖过户等法律问题,所以要重视对查、解封档案的管理,其性质地位应与抵押登记、异议登记相同
查、解封档案应独立归档并编号,进行与产权信息相互关联而实物档案独立管理
1、受理查、解封的业务受理由电脑系统操作为主,根据档案管理的相关原则生成查、解封档案号
(1)审核资料无误后,根据电脑系统要求录入信息;(2)办理查封业务的,由电脑生成受理清单,同时生成对该案件的“独立归档编号”进行受理;(3)办理续封、解封、协助过户业务的,需调取该案件查封时生成的“独立归档编号”进行受理;(4)办理轮候查封业务的,因案号不同,需另建档案并生成该案件的“独立归档编号”,列出排列在前的查封情况后,才能进行受理
(5)生成受理清单后,需为法律文书拍摄电子照片进行归档
2、归档归档主要分为电脑归档与手工归档两部分
(1)电脑归档部分:受理完毕后,将法律文书的电子照片上传到电脑系统后,系统对应房屋地址自动生成表格形式的登记表,并与被执行的房屋进行产权信息的关联
(2)手工归档部分:以房屋地址为独立表单,对应“独立归档编号”填制《查、解封登记表》,并插放在对应地址的产权档案内
3、存放(1)根据每个案件生成的“独立归档编号”建立查、解封档案
将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资料一起保存,独立于产权登记档案存放,并以“独立归档编号”与案号为索引建立查找目录册
(2)办理续封、解封、协助过户等业务的,须先调取出同一案号的查封档案
将现办理续封、解封、协助过户等业务的相同案号的资料存放在同一档案内
(3)办理轮候查封业务的,须在档案内明显位置列出排列在前的查、解封情况,再将相同案号的资料统一存放在档案内独立存放
4、调取可通过电脑系统查询得档案的“独立归档编号”,或查找目录册获得独立归档编号,凭“独立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