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调控政策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类型化分析调控政策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类型化分析 关键词 调控政策 商品房买卖 情事变更原则 作者简介:相莉,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讨论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XX.04.033 在住房商品化政策实施后,房产市场历经波折终于迎来曙光,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商品风险性得以提升,应将情事变更纳入合同之中,才可使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确立后,并非某一方原因影响合同履行,当事人可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解除合同,以免受到利益损害。 一、 商品房调控政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一) 限贷政策的影响 自 20XX 年以来,中国的宏观政策等条款提出了“第一个房子首付不得低于30%,第二个房子首付不得低于 50%”等条款,主要商业银行也改变了之前的第一所房子贷款利率,明确禁止购买第三和更多的购房者贷款,这种限制的引入,导致一些已经签订房屋销售合同的买家左右为难,一方面与国家在购房政策方面的规定不符,无法如期获得贷款,另一方面,房产开放商要求如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此产生了许多合同纠纷。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人面临着“购房难”问题,有些甚至是好几代人的积蓄用于后辈买房,房产政策一出台,要求买家增加数万甚至数十万的首付,这样那些收入一般的买家每月面临更多的利息,使购房者的压力进一步增加,一些购房者无法承担高额房贷,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但如若不继续履行合同,便要面临着没收定金或首付款的境地,最终人财两空。 (二) 限购政策的影响 从本质上来看,该政策的实施同样为购房者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影响,且影响度超过限贷政策。对于限贷政策,购房者可通过求亲靠友的方式来克服,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限购政策确是完全堵住了购房者的一线生机,特别是“新国五条”出台后,各大银行暂停为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者提供贷款,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只能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一旦这条路被堵死,买房便成为泡影。然而,对于一些已经签订了销售合同的购房者来说,他们不仅无法买到房子,还面临着被开发商没收押金或首付的风险,这完全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1]。 二、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一) 确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情事是指一切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的客观事实,情事变更事实是适用原则的基础和前提,不但包括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动,还包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