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u i On Land Limited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 272) 關連交易 收購瑞虹新城項目六號地塊非零售部分之24.75%實益權益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訂約方簽訂協議,據此,EPL 同意出售,而SODH 同意以總額為人民幣 378,300,000 元之現金代價(或其等值之美元金額)向 EPL 收購,EPL於瑞虹新城項目六號地塊非零售部分持有之全部24.75%實益權益。 為調整及規範 SODH 與 EPL 因收購事項所引致之權責,訂約方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訂立第二補充協議以記錄此等更改之相關條款。 由於 EPL 為 FPL(就上市規則而言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之主要股東,EPL 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SODH 就收購事項應付予EPL 之代價,根據上市規則第14A 章構成本公司一項關連交易。由於就收購事項之適用百分比率 超 過 0.1%但 低 於 5%,收購事項須 遵 守 上市規則有關申 報 及公佈之規定 ,但 獲 豁 免 遵 守 獨 立股東批 准 之規定 。 緒 言 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訂約方簽訂協議,據此,EPL 同意出售,而SODH 同意以總額為人民幣 378,300,000 元之現金代價(或其等值之美元金額)向 EPL 收購,EPL於瑞虹新城項目六號地塊非零售部分持有之全部24.75%實益權益。 2 為調整及規範SODH 與EPL 於收購事項所引致之權責,訂約方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訂立第二補充協議以記錄此等更改之相關條款。 有關收購事項之合同協議之主要條款 收購事項之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緊接收購事項完成後︰ (a) SODH 將單獨擁有非零售部分之全部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承擔非零售部分盈虧之獨有權利、獲得非零售部分之盈利與可分配儲備金而衍生之股息,以及作為FPL 股本中之股份持有人於非零售部分之全部權利。 (b) SODH 將根據合同協議之條款與條件全權指導,控制,經營,管理,監控,監督及監視所有有關非零售部分之事項。 (c) SODH 將全權負責非零售部分所有直接關連之建築及發展所產生之成本及融資。 釐定代價之基準 代價經訂約方公平磋商後釐定,並已慮及(i)EPL 權益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一日之淨資產值約人民幣273,800,000 元;及(ii)非零售部分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