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1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条件修改的通知各培养单位:在总结上一年度评选经验及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就2013年“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进行了相应修改,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1.未超过基本学制年限(硕士3年,博士4年)的武汉大学在籍研究生;毕业未超过2年的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参评
2.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发表科研论文达到学位申请要求
二、参评指标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科研成果为主要参考因素,课程学习、学术交流、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等是必要参评指标
研究生在满足学校申请学位条件的基础上,凭科研成果申请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其中,申报成果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武汉大学”,第一署名人为申报人(包括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申报人为第二署名人;部分奖项、咨询报告和重大科研项目可放宽为主要获奖者或参与人)
树立学术精品意识,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不考虑是否达到学位申请论文要求,即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在学校认定的奖励期刊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理学和医学类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工学和信息学研究生在SCI三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其中计算机类研究生在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杂志和会议上发表论文,建筑类研究生在SCI四区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
参评指标主要包括科研奖项、专利、艺术及建筑作品、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外文期刊仅包含article,letter和review三类;国内期刊收录的“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和少于三千字的文章不在评奖范围之内)、咨询报告等
三、申报条件(一)特等奖指申报人在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和突破,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赢得声誉
申报者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际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