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的区别 规定是制度的补充,办法是规定的补充 “制度”、“办法”、“细则”、“规定”、“条例”等都是规范性文件,但也有区别: 制度的含义较为广泛,具体应用的时候可大可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就是大的制度,而具体到一个企业的制度,往往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的章程之类的。 办法是对有关法令、条例、规章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措施,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具体办理、实施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重在可操作性。它的制发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 规定是为实施贯彻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根据其规定和授权,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局部的具体的规定。是法律、政策、方针的具体化形式,是处理问 题 的法则。主 要用于 明确 提出对国家或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 或某些 重大事故 的管 理或限 制。规定重在强 制约 束 性。 细则是对某一法律、法规全 部或部分 内 容 的具体化。 条例是具有法律性质 的文件,是对有关法律、法令作辅助 性、阐 释 性的说 明 和规定; 是对国家或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科 技 等领 域 的某些 重大事项的管 理和处置 作出比 较全面 、系 统 的规定; 是对某机关、组 织 的机构设 置 、组 织 办法、人员 配 备 、任 务职 权、工作原 则、工作秩 序 和法律责 任 作出规定或对某类专 门 人员 的任 务、职 责 、义务权利 、奖 惩 作出系 统 的 规 定 。 它 的 制 发 者 是 国 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 最 高 行 政 机关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和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制 度 的 规 章 不 得 称“条例”。 一 、制度 (一)什么是 “制 度 ” 制 度 也称 规 章 制 度 ,是 国 家 机 关 、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 工作、 劳动、 学习、 生活的 秩序,保证国 家 各 项政 策的 顺利执行 和 各 项工作的 正常开展,依照法律、 法令、 政 策而制 订的 具有法规 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 的 应用文,是 各 种行 政 法规 、 章 程、 制 度 、 公约的 总称 。 (二)“制 度 ”的 使用范围 规 章 制 度 的 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 家 机 关 、 社会团体、 各 行 业、 各 系 统 ,小至单位、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