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三大定理的内容,证明,意义
科斯第一定理 内容:无交易成本时,法律上的初始产权界定无论如何界定,都不影响社会总产出的最大化
交易成本可以简单理解为生产成本之外的、为达成交易所要负担的成本
当然,你可以设想为谈判、上法院、请律师等为捍卫产权所要花费的成本 科斯第二定理 内容:在正的交易成本前提下,法律上初始产权的界定,会影响社会总产出的最大化
推论:在正的交易成本前提下,法律或法院应当将初始产权界定给能够带来社会总产出最大化的一方
例证:思想实验 假定农夫和养牛者在毗邻的土地上经营,耕种这块土地所收获的谷物的纯收益为2 美元; 再假定在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的谷物损失(具体说来,扩大牛群规模的边际收益为3 美元)
Case 1:假设养牛者拥有土地的初始产权 此时在这块土地上放牧牛群的收益为3 美元
若农夫赶走牛群来耕种这块土地,所收获的谷物收益为2 美元,但由于他必须赔偿养牛者 3美元,收益将为负值(2-3=-1),因此他将不会赶走牛群、侵入这块土地来种植谷物,土地产权的最终拥有者仍是养牛者
结论:法律若将土地产权初始界定给产出较高的养牛者,社会总产出达到了最大化
Case 2:假设农夫拥有土地的初始产权 农夫耕种的净收益为2 美元
若当养牛者在农夫邻近的土地上经营时,扩大牛群规模会带来谷物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养牛者将支付损害赔偿费 2 美元
那么,养牛者会不会扩大牛群规模呢
养牛者或者通过没有成本的法律制裁,或者直接与农夫商议,拥有这块土地事实上的产权,获得 1 美元的纯收益
因此,扩大牛群规模是有利可图的
结论:法律若将土地产权初始界定给产出较低的农夫,社会总产出仍达到了最大化 简化假定为诉讼费用 4 美元(败诉方承担) Case 3:假设养牛者拥有土地的初始产权 此时在这块土地上放牧牛群的收益为3 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