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十大案例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下面 XX 整理了民间借贷十大案例,供你参考
民间借贷案例一非法借贷不受保护[案情]20xx 年 4 月 11 日,王某在辽中县茨榆坨镇自己家中设赌抽红,沈某等人来到王家聚赌
赌博中,沈某向王某借赌资 4 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同年 4 月 15 日前还款
但借款到期后,经过王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
王某只好诉至法院
法院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韩华:王某在自家设赌抽红,明知沈某参赌输钱,仍借款给沈某继续赌博,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提醒]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案例二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案情]吴某在任新民市大喇嘛乡厂长期间,于 1998 年 8月 13 日以个人名义,向乡政府财政所借款 1 万元,约定 10 月1 日还款,未约定利息
但此后吴某一直未还
乡政府于 20xx年 12 月 27 日起诉至法院
法院驳回乡政府诉讼
[法官说法]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梦辉:乡政府主张权利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 2 年诉讼时效
乡政府虽称多次催要欠款,但吴某对此予以否认,乡政府没有提供证据证明
所以,乡政府主张不能成立
[法官提醒]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
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