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为保证游泳救生员考核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游泳救生员专业委员会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制了《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简称“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规定了各级别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等内容,是全国组织开展该职业考核鉴定的依据。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要求(一)各级别游泳救生员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 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 年以上(含3 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含 2 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含2 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 年以上(含5 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 年以上(含8 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试题从国家试题库统一抽取,组成试卷; 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各级别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两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考试方式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2、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当场进行技术考核要求给予评定。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四)考试须知1、考生必须凭有效考试证件入场,在开考前30 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试。2、笔试考试由考生自备有关考试的书写工具;操作技能考核由考生自备泳衣裤或泳帽,不准带泳镜等无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