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室: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的避免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现结合实际,对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附件1: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1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贯彻“以责论处、重奖重罚”的原则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开除、留用察看(只发放最低生活费)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
第四条实行奖惩制度,要体现安全生产权责追究和奖罚分明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一节安全奖的发放原则第五条安全奖主要发给承担安全生产风险压力较大的人员
生产人员与非生产人员的安全奖分配要拉开档次
第六条按照各级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大小划分不同的奖励范围类别
第七条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理嘉奖
第二节安全奖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