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油 站 作 业 安 全 规 范 Safety code for operation at au 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s AQ 3010—2007 目 次 前 言 l 范 围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4 基 本 要 求 5 卸 油 作 业 6 加 油 作 业 7 油 罐 计 量 8 设 备 使 用 、维护、检修的安 全 要 求 9 安 全 标志 前 言 本 标准第 4 章,第 5 章的 5.1、5.2.1、5.2.5、5.2.6、5.2.9、5.2.10、5.2.1l、5.2.12、5.2.13、5.2.14、5.2.15、5.2.16、5. 2.17、5.2.18,第 6 章,第 7章的 7.1、7.2,第 8 章的 8.1、 8.2.1、 8.2.2、 8.2.3、 8.2.4、 8.2.5、 8.3.1、 8.3.2、 8.3.3、 8.3.5、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8. 4. 9、 8.4. 10、 8. 4. 1l、 8. 5. 1、 8. 5. 2、 8. 5. 3、8. 5. 1、8. 6. 2、8. 6. 3、8. 6. 4、8.6.5、8.6. 6 和第 9 章的 9. 1 为强制性条文件. 其余为推荐性。 加油站内作业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施祖建、吴龙英、成文东、夏尔淳、谢建兵。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晶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加油站内进行的卸油、加油,油罐计量,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等作业的安 全要求及安全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内的作业,不适用于撬装式加油装置、水上加油站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 款 。 凡 是 标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本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于 本 标 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不 标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