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 油 站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评 审 标 准 A 级 要 素 B 级 要 素 标 准 化 要 求 加 油 站 达 标 标 准 评 审 方 法 评 审 标 准 否 决 项 扣 分 项 1 法律 、 法规 和标 准 (100分 ) 2B 1.1 识 别 和获 取 ( 50分 ) 1.加 油 站 应 建 立 识 别 和 获 取 适 用 的 安全 生 产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管 理 制 度 , 明 确 责 任 人 , 确 定 获 取 渠 道 、方 式 和 时 机 , 及 时 识 别 和 获 取 , 定 期 更新 。 1.建 立 识 别 和 获 取 的 管 理 制 度 ; 2.明 确 责 任 人 、 获 取 渠 道 、 方 式 ; 3.及 时 识 别 和 获 取 ; 4.形 成 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 并 定 期更 新 。 查 文 件 : 1.识 别 和 获 取 的 制 度 ; 2.清 单 和 文 本 数 据 库 ; 3.定 期 更 新 记 录 。 未 明 确 专 门人 员 定 期 识别 和 获 取 , 扣50 分 ( B 级 要素 否 决 项 )。 1.识 别 和 获 取 的 法 律 法 规 标准 等 , 一 项 不 符 合 扣 1 分 ; 2.未 识 别 到 条 款 ,一 项 扣 1分 ; 3.未 形 成 清 单 或 文 本 数 据 库 ,扣 5 分 ; 4.未 及 时 更 新 清 单 或 文 本 数据 库 , 扣 5 分 。 2.加 油 站 应 将 适 用 的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 法规 、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及 时 传 达 给 相 关 方( 如 员 工 、 承 包 商 等 )。 采 用 适 当 的 方 式 、 方 法 , 及 时 传 达给 相 关 方 。 查 文 件 : 1.文 件 发 放 记 录 ; 2.培 训 记 录 、 宣 传 材 料 等 。 未 及 时 向 相 关 方 进 行 传 达 , 一项 不 符 合 扣 1 分 。 1.2 符 合 性评 价 ( 50分 ) 加 油 站 应 每 年 至 少 1 次 对 适 用 的 安 全 生产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的 执 行情 况 进 行 符 合 性 评 价 , 消 除 违 规 现象和行 为。 1.每 年 至 少 进 行 1 次 符 合 性 评 价 ; 2.对 不 符 合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