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情况等五项内容的督查方案为加快新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抓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加强奖励扶助资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执行两个纪律。根据《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督查内容(一)新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项目管理情况。重点了解截止到5月底前已完工项目数量;在建项目数量;6月底可以完工项目数量,未完工项目数量及原因。重点检查预计6月底前难以完工项目。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了解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到位情况;项目支出总额及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支出用途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报销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3、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了解项目建设组织、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4、项目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项目建设面积,是否有超标1准建设;图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定;项目建设规模与图纸设计是否一致。5、廉政执纪情况。重点了解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发放情况1、资金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各县(市、区)是否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新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是否安排专项经费,有无挤占原定人均事业费标准问题。2、发放情况。重点了解各县(市、区)是否按新标准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一季度、半年和全年的县(市、区)各有多少。3、重点督查尚未筹集到资金、未确定发放时间的县(市、区)。(三)奖扶资金运行情况1、资金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各县(市、区)2008年度奖励扶助资金落实、发放和2009年度奖励扶助资金的预算安排情况。2、管理发放情况。重点了解各县(市、区)奖励扶助资金是否封闭运行,在管理发放中有无违纪违规行为。(四)“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1、重点了解各县(市、区)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否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或专户管理,有无截留坐支行为。22、重点了解各县(市、区)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五)两个纪律执行情况。1、各县(市、区)在政务公开栏中是否公开。2、各县(市、区)有无违反两个纪律的行为或现象。二、督查方法1、听取省辖市关于新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奖扶资金运行、“收支两条线”落实和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的汇报;2、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在建的三分之一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查看;3、对新增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资金尚未落实和尚未确定发放时间的每一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听取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原因及下步工作打算。4、查看相关会计资料。5、走访群众,查看政务公开栏。三、督查时间2009年6月15日—21日。四、人员组成本次督查共分六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督查3个省辖市,每个督查组2-3人,由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政法处、监察室等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分别由处级干部带队。五、几点要求31、各督查组要按照《全省新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督查表》、《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资金落实和发放情况督查表》、《奖励扶助资金运行情况督查表》和《“收支两条线”落实和两个纪律执行情况督查表》(见附件)内容,认真做好督查工作,查实情,摸实底,如实填写督查表格,并逐市写出反馈意见。2、做好反馈工作,既要肯定好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改进工作。检查后,对六月底不能竣工的项目和不能落实新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要向所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当面反馈情况,听取改进工作意见。每一省辖市检查后,要将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及项目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听取有关部门改进意见。3、遵守督查纪律,严禁收受被督查单位的钱物;注意工作作风,尊重各级领导和同志,虚心学习,谦虚谨慎,树立良好形象。附件:1、《全省新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督查表》;2、《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资金落实和发放情况督查表》;3、《奖励扶助资金运行情况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