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 第一部 分总则 1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结合化工投资项目具体情况,为指导行业咨询和建设单位以及投资者编报“项目申请报告”,特制订本办法
2 本办法使用范围,包括所有按照规定需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化工投资项目
3 “项目申请报告”不同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来说,“项目申请报告”是建立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的一份独立文件
“项目申请报告”具有强制性,根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求必须编报
4 “项目申请报告”由于其内容深度要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项目申请报告”是从宏观角度,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回答项目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
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一般不宜由投资者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
5 “项目申请报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法规的制约,是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建设括动中必须履行的社会义务,咨询机构应对编制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6 “项目申请报告”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本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及其深度有所选择和简化,但必须满足政府审批要求
7 “项目申请报告”是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核准制项目进行核准时要求提供的强制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编制报告时,应详细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准确、及时反映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行为的引导和约束,尤其是投资所在地的有关法规,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第二部分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 1 概述 1
1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
1 承办单位名称、性质,法人和注册地点,项目申报负责人
2 承办单位基本概况(含资产负债情况、银行信用等级等)
3 主要投资者情况介绍 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