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加入WTO后对经济法的影响摘要: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法的研究有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在WTO规则下的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中,经济法如何充分发挥作用将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
本文认为经济法之作用就在于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综合系统调整对社会经济发展施加直接、导向性影响;同时有效实现经济效益和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关键词:经济法;综合系统调整;经济效益;社会公平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法的研究有了更加广阔的天地,它不再仅关注我国自身经济体制的转型与发展,而是如何将我国融入WTO这样一个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运作机制之中
因而我们不仅要探寻自身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更要分析世贸组织所确立的规则,亦即世界其他国家业已形成的一般规律,以WTO所确立的全球通行的交易规则为背景对经济法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做出重新认识
本文拟就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的功能问题,谈一些看法,
回顾经济法的起源与发展,我们不难发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克服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调节的盲目性与滞后性,排除市场竞争障碍,制定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其功能就是对付社会经济发展中因市场失灵引发的经济危机
而在东方,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直接刺激了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出现
那时的经济法,功能也比较单一,即作为国家推行经济政策、实现经济计划的手段
在改革开放前的我国,经济法实质上已经成为国家行政权力命令的翻板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经济法被赋予了新的活力,它具有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替代的独特功能,因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起来
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当我们面临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而思考我国经济法体系构建,当我们最终决定“入世”并已经面对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审视经济法在人们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了
世界贸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