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第一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
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二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第三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
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判,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第四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
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二)车辆使用第五条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第六条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七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八条 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九条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
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九时者例外
第十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并予之以处分
第十一条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第十二条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洁净
第十三条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三)车辆保养第十四条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