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直妇工委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活动方案》的通知市直工字[2012]12号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现将《市直妇工委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积极支持和组织领导好本单位妇女组织按照评选条件和方法程序,认真负责地搞好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附:1、市直妇工委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活动方案2、“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推荐申报表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2年3月28日抄报:市委、省直工委、市委冯静副书记抄送:市妇联、省直妇工委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20012年3月28日印发附件1:市直妇工委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孝亲敬老共建和谐二、活动目的意义以建设和谐家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目标,以“尊老敬老好媳妇、好女儿”评选表彰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建设和谐美满家庭,建立和谐人际关系,倡树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三、参选人员市直机关单位妇女同志(含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四、评选条件1、品行端正,勤劳善良,道德高尚,无不良嗜好;2、工作尽职尽责,家庭事业两不误;3、勤俭节约,持家有道;4、夫妻恩爱,邻里和睦,团结同事;5、长期无怨无悔、尽心尽责地照顾和孝敬老人,使老人能够幸福安度晚年,在孝敬、照顾老人方面有生动感人的事迹,并且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知名度和良好口碑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1、推荐申报:“十佳”孝亲敬老好儿媳、好女儿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单位妇委会对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相应的评选对象,填写好申报表格并附事迹材料报送市直妇工委
2、组织考察:推荐申报工作结束后,先由市直妇工委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考察,核实筛选,初步确定20名候选人
3、最后审定:候选人经征求单位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