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院(系)、高州师范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名额指标已经下达
请各院(系)抓紧做好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奖学金推荐范围、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的学年绩点3
5以上(含3
5),上一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一等学生奖学金,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5、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范围、申请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二)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的学年绩点2
5以上(含2
5);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完善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6、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三、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资助金额
(一)推荐名额:序号院(系)名称推荐名额1化工学院52化学学院33机电工程学院44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55文法学院26外国语学院27理学院38经济管理学院49建筑工程学院210体育学系111艺术系112高州师范分院4合计(名)36(二)资助金额: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广石化院[201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