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及私立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2014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29号)的部署和市教育局2013-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具体情况,为做好2013-2014全县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十二五”期间2013~2014学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以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特别是配合九年义务教育新课标的实施需要,充分发挥网络远程培训的优势,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探索创新教师培训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二、参训对象和学时1、按教育部令第七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范围,全县实名采集电子信息并审核编号,现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和新入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必须按全员参训规定,集体办理报名、缴费、注册手续,参加本学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参训考核结果,作为2014~2015学年开始教师资格注册的依据。截止2013年9月,距离退休年龄2年内的教师,可免于参加全员培训。参加“国培计划”(2013)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中西部远程培训项目、幼师国培省定远程培训项目的学员,按上列全员培训对象办理手续后,经省远程培训中心审核名单,以当年国培项目远程培训成绩冲抵本年度全员培训学时,不再重复学习。未参加或参加国培远程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予冲抵学时,必须补充接受全员培训、考核。2、每位参训教师在2013~2014学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新入职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22学时,其中50学时入职适应性培训、72学时学科岗位强化培训)。三、组织机构和学习平台2013~2014学年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在省教育厅统筹规划下,构建与共享统一网络培训平台与优质网络课程资源,拓宽与完善区域间中小学教师网络协同研修及网络学科社区服务等培训方式,由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会同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和分级实施。四、培训内容和形式按分类、分层、分岗培训模式,2013~2014学年将培训细化为五类12项(具体见附件1)。各子项目按培训目标与任务,重点围绕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分别设置相应的系列培训课程及教师网络协同研修两个模块内容,两模块的培训学习可在同一时段完成,不再分两阶段进行。参与学习过程性考核的网络远程培训。通过科学的教学计划设置,参训教师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学习、交流;辅导老师网上辅导、互动答疑,经过程性考核合格者免予统一考试。五、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一)报名、缴费、注册阶段:2013年9月16日—10月15日。各校(园)按照已审核教师信息数据库中教师名单,以上学年选报子项目为依据(教师原则上不要更改子项目,以便于五年一轮的系统学习),以学校为单位向进修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按人数及时足额办理缴费,各校管理员指导和组织参训教师网上进行电子注册,按规定类别选学课程。2013~2014学年我省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课时费和证书费,继续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5]1594号)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按赣教师字[2011]21号文明确的政策规定,从学校和单位公用经费中为每位参训教师每学年支付培训课时费和证书费,不得向教师收费。2013~2014学年全员远程培训费收取标准为:72元(新入职教师当年122元);证书费按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电子版)管理办法”(赣教师字[2012]11号)文件规定收取《年度培训合格证》每人每年每证2元。(二)课程学习及网络研修阶段:2013年10月16日—2014年1月15日。本学年远程培训课程学习及名师网络研修时间,定于10月16日开始。参训教师在所在当地培训机构、管理员和班级辅导员的指导下,登陆学习网站实名注册,开展网上课程学习,根据课程的学习内容以及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经验,在班级辅导教师的组织下进行线上自主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