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法律规范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 第三条 评审机构在开展中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评审结论负责。第二章 项目评审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 项目评审依据: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法律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它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它有关依据。 第五条 项目评审程序: (一)评审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须的资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计量、分析、汇总;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要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根据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7.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书上签署意见;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的,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