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以下简称《固体法》 )中的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固体废物处理 通过不同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以及最终处置的形态结构的过程
3、固体废物处置 将已无回收价值或确定不能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包括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健康危害性极大的危险废物)长期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设施而不再取回,从而与生物圈相隔离的技术措施
4、城市生活垃圾 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5、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简单来讲,就是含有高度持久性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的废物,且该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及时的和潜在的危害
6、巴塞尔公约 正式名称为《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1989年3月22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年5月正式生效
由序言、29项条款和 6个附件组成,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
二、简答 1、固体废物的定义
我国将固体废物分为几类
定义: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分类: 按照《固体法》中的相关划定,通常将固体废物分为以下三大类
① 工业固体废物:指来自各工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