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度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皖人口组〔2009〕5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现将《2009年度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安徽省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目标如下:一、共性职责(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识,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要点,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和督办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积极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氛围,并接受属地监督和检查考评
(三)在本部门、本系统评先表彰中认真进行计划生育审查把关
严格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皖发〔2006〕3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皖办发〔2006〕4号)文件
(四)在部门、本系统制定出台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