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目标要求,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通过建立和完善系统、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岗位目标管理、教育培训、工资报酬、养老保险、目标考核、激励约束等制度,对村干部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稳定农村干部队伍,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苏中“两个率先”先导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目标措施1.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选拔“双强”型村干部。充分发扬民主,拓宽选拔渠道,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能人选拔到村级领导班子中,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加大在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致富能手中选拔村干部和对在岗村干部进行“双强”能力培养工作的力度,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90%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达到“双强型”村干部要求。积极探索和改革村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村党组织选举全面实行“双推一选”制,积极试行“公推直选”制;村委会选举探索实行一次性“直选”制,村其他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大力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进一步规范村组干部职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提高素质、改善结构的原则,进一步精简、优化村干部队伍。各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村组干部总的职数。村定补干部数限定为3-4人,定补干部连同误工补贴干部一般不超过8人,村民小组长由村干部兼任。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办法,注重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专业大户中选拔物色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村后备干部队伍中,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确保村干部队伍后继有人,特别是要重视解决经济薄弱村选人难的问题。2.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要根据《泰州市高港区2006-2010年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规划》,认真制定村干部培养、培训规划,有计划、多途径、多形式地对村干部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的优势和作用,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不断提高村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教育引导村党组织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村委会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通过教育培训,让更多的村干部进一步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创业技能,增强他们“带头创业、带领创业”的本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分级负责制。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由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负责,确保每年不少于1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其他村干部的培训由镇、街道负责,确保每年集中学习教育、培训不少于7天。建立村干部在职自学制度,抓好在职村干部的学历教育。要鼓励在职村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40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都要力争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要通过多种方法解决培训经费问题,确保培训工作在不增加村级负担的情况下得到较好落实。3.建立和完善工资报酬制度,确保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按期足额兑现。村定补干部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原则上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村定补干部年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所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倍。村定补干部的基本工资应由区财政局通过三项资金专户每半年一次打入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定补干部的考核工资与下半年的基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