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2016]号XXXXXXX关于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农村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全市自1997年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以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我区四个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的实行钱、帐双管;有的仅管帐目,不管钱款;有的收入管理不到位,村级收支没有全部纳入管理;有的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有名无实
随着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展开及进区项目征占用土地补偿款的增多,各村集体资金数额大幅度增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适应农村财务管理的新形势,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规范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纪委等四部委(财会)[2010]4号、农业部(农经发)[2008]4号、省政府办公厅(XX发)[2007]401号文件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就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街道)统一核算和监督,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
各乡(镇、街道)要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主要代理村集体会计账目、村级各项资金、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各村保留一名村会计,负责本村报账、管理库存现金(即备用金)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一)代理记账
各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各村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