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2016]号XXXXXXX关于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涉及农村基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自1997年推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以来,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我区四个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的实行钱、帐双管;有的仅管帐目,不管钱款;有的收入管理不到位,村级收支没有全部纳入管理;有的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有名无实。随着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展开及进区项目征占用土地补偿款的增多,各村集体资金数额大幅度增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农村财务管理的新形势,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维护农村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规范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纪委等四部委(财会)[2010]4号、农业部(农经发)[2008]4号、省政府办公厅(XX发)[2007]401号文件要求,经管委会研究,就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内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把村级财务委托乡(镇、街道)统一核算和监督,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方式。各乡(镇、街道)要以经管站为依托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主要代理村集体会计账目、村级各项资金、会计档案、提供会计信息。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各村保留一名村会计,负责本村报账、管理库存现金(即备用金)及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一)代理记账。各乡(镇、街道)经管站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为各村设立账簿、账表等,并根据业务往来填制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村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现金(存款)日记账、农户往来登记簿、劳务登记簿等。(二)代理村集体资金。村集体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其他收入资金各有归属,必须全部纳入村级帐内核算,统一管理,严禁村级设置账外账。各乡(镇、街道)经管站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要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代管专户,管理上级拨付2资金和各村资金,以加强资金监督,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要确保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级办公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生活和公益事业。(三)代理会计档案。乡(镇、街道)经管站代理中心要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四)提供会计信息。各乡(镇、街道)经管站代理中心,要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方法和程序(一)清账理财。对目前尚未将钱、帐纳入代理中心管理或管理不全面的村,要按规定时间冻结村级财务账目,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会计人员、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财务清查小组,对村集体的财产物资、现金、存款、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等逐一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并将清查结果向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账账、账证、账实相符。(二)签订委托协议。完成清账理财的村和钱、帐已全部3纳入管理的村,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乡(镇、街道)经管站代理中心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实行依法委托。对代理的村集体资金应同时办理相关手续。(三)规范代理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较大金额的支出要经管区书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