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鲁毕办[2007]1号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1号)精神,现将《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对需要明确具体贯彻办法的事项,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意见,指导、督促各地认真执行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贯彻落实情况,适当时候将进行督查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一、加强领导协调方面(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充实和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并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毕业生就业的信息收集、组织洽谈、就业指导工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考评力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落实高校的责任,以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就业工作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学校和专业要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减少招生计划
落实市、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研究建立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