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烟台国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待定稿) ( X 月 X 日) 为了改进劳动条件,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国家的有关劳动保护法令、 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 1 条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公司秉承和坚持”生命健康高于一切”、 ”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和原则, 坚定不移地贯彻和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第 2 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1 安全生产委员会( 简称安委会) 为公司安全生产的常设机构, 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讨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检查和监督公司生产安全, 通报公司的安全问题, 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2.2 安委会由 7~9 名干部职工组成, 主任为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经理, 副主任由工会主席、 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经理兼任, 安委会委员由各车间主任和各工种代表组成。2.3 安委会主任( 安全生产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各个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 随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违规事件。2.4 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安委会下设机构, 负责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 根据车间机器和职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各个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监督各机台及其操作者的安全生产, 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 保证本车间、 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5 车间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兼任, 副组长为各班组长,各班组设非脱产安全员。2.6 各班组的安全员, 协助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同时向班组长、 车间主任、 公司安委会反映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2.7 职工生产性外出公务期间, 应该建立临时生产安全保障组, 其最高领导者为临时安全生产组组长, 临时安全员根据外出团队的人数和工种酌情设立。第 3 条安全生产事故类别划分3.1 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职工死亡的安全事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2 严重安全事故:指受损害者治疗后丧失全部或部分生活或劳动能力的安全事故。3.3 一般安全事故:指受损害者需休工一天以上, 但恢复后不影响其生活或劳动能力的安全事故。3.4 轻微安全事故:指受损害者休工一天以内或者不需休工的安全事故。第 4 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4.1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检讨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 同时追究其对重大安全事故、 严重安全事故的领导负责。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