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莫古镇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大莫古镇村级财务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莫古镇辖区内的所有农村集体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包括各村民委员会、各村民小组和具有经济往来和资产的组织等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适应家庭承包经营的需要,坚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统分结合的管理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办事的原则
以村委会、村小组为独立核算单位,其财务自主权、资产所有权及内部理财机制不变,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增加收入,搞好经济核算,改进经营管理,降低费用,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镇村级财务统管中心是具体执行机构
财会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培训和审计,并定期做账和上报表册
第六条 镇农村经济审计站根据《陆良县农村经济审计管理办法》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农村经济审计工作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负责,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实行“村账镇管”、“村财镇管村用”、“民主理财”的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不变,会计主体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