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推荐考察方案 5 篇 东流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推荐考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及《XX 县区教育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推荐考察时间 2011 年 7 月 三、中层干部岗位 东流镇中心学校拟增设以下中层干部职位
总务处副主任一名
教导处副主任一名
教研室副主任一名
四、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陈少赞 成员:胡再满、钱方青、胡跃胜、杨跃东、朱必文 五、考核原则 1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县教育局党组、镇党委的领导下,由中心学校负责实施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选拔中层干部基本条件 1、担任教学工作的竞聘对象,教学成绩应居于同年级中上等水平
2、学历合格,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工作满意度达到 80%以上者
七、考核程序 1、公布缺额岗位职务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 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校长会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3、民主推荐票汇总后,经核实考核对象符合基本条件,校长提名
4、个别谈话
推荐结束后,考察组在中心学校本部选择负责党务、工会、教职工代表等教师谈话
5、根据推荐考察结果,中心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任用人选,报县教育局党组批准
九、公开竞聘的任用 (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直接任用;(2)一年进行一次考评,合格者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