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减少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者除外)
三、内容 (一)交通费补贴 1、交通补贴标准为
普通员工 60 元/月,主管 100 元/月,经理 150 元/月,总监及以上 300 元/月,有公配车辆及享受私车公用补助者不享受该项补贴
2、员工因公事需外出,自己合理安排行程,使用交通工具,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3、本制度实施之后,原则上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包含打的费和公交费),有紧急事情需立即办理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打车者,书面请示公司领导获批后给予报销交通费用,如未来得及书面申请则先口头请示之后补办手续,然后交财务部留存,以供签批报销单时对照查阅
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某些岗位需要频繁外出,公务交通支出明显增多,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适当增加其补贴标准
(二)通讯费补贴 1、补贴标准为
普通员工 50 元/月,主管 80 元/月,经理120 元/月,总监及以上 200 元/月
2、如因工作内容增加,实际产生话费远远超支者,个人可填写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增加其补助标准
3、享受话费补助者保证通讯通畅,总监级及以上人员 24小时开机,其他享受通讯补贴者早 7:30 至晚 10:00 不得关机
4、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员工,一律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报销流程 1、每月 12 日(遇节假日顺延)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人员上月交通及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部门将汇总的交通及通讯发票,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
3、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五、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资部负责,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