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的组织模式2016 年,全国畜牧总站对全国 31 个省(市、区)以及大连、青岛、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和广东农垦等 2802 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粪便处理模式进行调查,结果表明,畜禽粪便处理与利用有多种模式组合,其中生猪养殖场有 42 种组合处理利用模式,奶牛场、蛋鸡场、肉鸡场分别有 39、25、30 种组合处理利用模式,粪污处理整体上有还田利用、清洁循环、达标排放和集中处理等 4 种模式。其中,集中处理模式是在养殖密集区,依托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处理设备设施或委托专门从事粪便处置的处理中心,对周边养殖场(小区、养殖户)的畜禽粪便和(或)污水实行专业化收集和运输,并按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本文就畜禽养殖粪便集中处理组织模式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1 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的产业需求中小型养殖场处理能力有限我国畜禽规模化养殖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化程度仍以中小规模为主。据农业部畜牧业司统计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生猪出栏量低于 500 头的养猪场所出栏生猪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的 60%,存栏低于 100 头的奶牛场所存栏奶牛占全国奶牛总存栏量的 50%,蛋鸡存栏量低于一万羽的蛋鸡场存栏占全国蛋鸡总存栏量的 50%。国家蛋鸡产业技术体系经调研发现,在存栏 1 万羽以下的规模养鸡场中,50%以上的养鸡场缺乏鸡粪处理和贮存设施;存栏量 10 万〜50 万羽的蛋鸡场有 10%缺乏相应设施。有调研表明,在广东、江西、山东和辽宁 4 个养猪大省,约有 30.2%的养殖户没有专门的粪便处理设施,也并未委托他人进行处理及利用,并且猪场规模越小,这一比例越高,年出栏 500〜999 头的猪场未建处理设施比例为 27.3%,年出栏 100〜300 头的猪场则为 45.7%。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为粪便还田奠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碎片化经营的弊端日趋严重。据统计,我国块均土地面积仅为 0.087hm2,户均地块数 5.77块,家庭经营规模 0.50hm2,土地规模小、细碎化程度深、农户分散经营等问题突出。2012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表明,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仅占承包地面积的 16.2%。土地碎片化在农村制造了“产业孤岛”,制约了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也不利于畜禽粪便的还田利用,制约了畜禽粪便有机肥的匹配使用。目前,我国正在推进实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