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波博洋导师制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改进公司的人才开发现状,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员工入职培育体系, 加强公司各岗位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积极推动公司实现战略目标, 特制定本制度办法。第二条 适用对象及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 1、 新入职员工; 2、 对公司忠诚, 签约年限在一年以上; 3、 积极向上、 学习意识强烈; 4、 深度理解并认同博洋企业文化。第三条 指导老师任职资格: 1、 在公司工作 2 年以上, 个别优秀员工 1 年以上即可; 2、 绩效考核成绩突出, 责任心强, 为人正直、 热心、 友善; 3、 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4、 具有指导新员工所需具备的业务能力。第四条 指导老师职责: 1、 制定指导计划; 2、 帮助新员工掌握本岗位技能; 3、 及时发现并解决新员工出现的心理问题; 4、 按时提交考核、 评估新员工工作表现及能力报告; 5、 积极关注新员工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的意见; 6、 积极推动并帮助实施新员工提出的有价值意见; 7、 帮助新员工克服职业适应期遇到的各种问题。第五条 指导期限从新员工到指导老师处报到开始, 至该员工成为本岗位的专业人才, 最长不超过 1 年。第二章 《战略储备人才成长进度表》的组织管理第六条 本表是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才进展部负责对各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第七条 培训开发部负责审核指导老师资格, 并进行考核。第八条 人才进展部定期负责相关档案的整理、 备案工作。第九条 培训开发部定期对新员工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对新员工的成长负责。第三章 实施方法第十条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培训开发部负责人填写《战略储备人才成长进度表》, 并直接指派指导老师。第十一条 《战略储备人才成长进度表》必须为打印稿并加盖人才进展部门章方能生效。第十二条 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时必须出示《战略储备人才成长进度表》。第十三条 若用人部门考虑实际情况调整指导老师, 必须向人才进展部申请批准。第十四条 接受部门在收到《战略储备人才成长进度表》后必须在四个工作日内确认、 制定新员工具体、 明确的学习进度及指导老师的指导计划。第十五条 人才进展部在确认后将信息反馈给用人部门。第十六条 人才进展部可根据实际情况, 重新指派、 加派指导老师。第四章 指导计划制定第十七条 指导计划是指导老师根据新员工学习进度, 综合考虑本部门领导、 学员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