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场营销部车辆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场营销部车辆管理制度针对市场营销部工作需要, 公司特提供公用车一部, 车型为普桑, 车牌号为GN8914, 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此车为公司提供之部门专用车, 用于公务出车, 不准挪为私用或外借她人使用, 违者处罚
二、 部门事务出车时必须安排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之经验, 熟悉、 懂得车辆相关维修及保养, 具有驾照, 懂得相关交通规则, 熟悉路线的本部门人员驾驶
三、 使用部门要负责车辆的管理及日常维保工作, 其范围: 日常车辆清洁, 车辆维保档案登记的各项内容等
正常维修: 遇车辆年限磨损原因需维修时, 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保、 负责相关费用, 并报行政部做好维保档案记录
非正常维修: 遇特别原因需维修时, 由保养之驾驶员出具维修原因报告, 报车队队长确认, 行政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 进行相关维修并做好维保档案记录
行政部牵头依据维修原因报告, 查清责任人, 并给予相应的责任处理
四、 公司所提供部门使用之车辆, 除每月公司发放给使用部门一定额度的油票外, 其余费用自理
五、 使用部门必须遵守各项交通规则, 注意行车安全
如出现任何违章责任, 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
而且依据交通部门的判定, 由相关人员负全责的事故, 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10%之处罚; 负主要责任的事故, 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 7%处罚; 负半责的事故, 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 5%处罚; 负次要责任的事故, 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的 3%处罚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 部门因公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 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如因不合理的操作而造成的车辆损坏, 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使用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七、 部门使用出车完毕, 应将车辆驶回公司规定的停车场, 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出车任务已完成
八、 车辆使用人应保持通讯畅通, 若有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