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的工作制度一、各类污染源的监理频率1. 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 1 次。3. 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 次。5. 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二、现场检查与巡查的形式(1) 对象重点污染源。(3) 方式预先通知排污单位,要求对方准备好资料。(1) 各种污染源 ( 重点源巡查、常规巡查、固废巡查、噪声巡查、锅炉烟尘巡查等) 。(3) 方式根据辖区污染源分布,按一定路线对各种污染源进行巡查。(1) 目的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偷排、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稀释排污等) 、季节敏感性排污行为( 如冬季取暖烟尘、双考期间环境噪声) 进行查处。突击性检查对污染源进行不预先通知的突击检查,主要检查偷排、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4. 特殊形式的检查(2) 联片监理不同辖区环境监理联合编队进行交叉监理。(4) 污染源监视对违法排污单位采取长期蹲点监时,配合先进技术手段,以获取证据。三、现场巡视监理注意事项2. 开展节、假日期间和夜间的值班巡视监理。4. 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6.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环境监理现场检查常发现排污异常情况,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的调查处理于赔偿,都涉及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工作除了要客观、公正、及时,还应特别注意符合技术和法律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实地勘察并纪录污染现场的状况,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排污去向、污染危害、对土地、水体、大气的危害、对人身及动植物的伤害、对周围设施、物体的损害等。1、及时采样或与监测站联系按环境监测要求及时采集监测样品,对各种污染物在环境各要素( 如水体、土壤、大气) 的区域、地带和部位,存在污染物质的种类、浓度及介质流量等。3、对现场和当事人进行录像或录音。三、技术鉴定四、证据的保存征收排污费工作2. 征收依据充分,核算金额准确,操作程序合法。4. 统一票据、统一征收、统一收费专户、统一管理。6. 排污费应按月或季结清,及时解缴国库。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查处环境污染使事故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噪声污染事故、范放射性污染事故、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及其它生态破坏事故等。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分级1. 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 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