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安全责任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对其各种行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单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单位) 必须到管理部办理有关入厂手续、接受安监部的安全教育、登记有关事项,以利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出入厂人员、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进厂车辆应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厂物资由工程部签发出门证
二、各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分配 工作
三、外来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反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及民工,一切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指定的作业范围 内进行工作,不许擅自进入车间或危险场所,不得乱动有关设备、阀门、器具,以免发生危险
五、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不准吸烟,不准擅自动火,动火前必须制定 安全措施,经安全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施工场 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须佩安全带等
七、外来施工人员自备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由我公司工程部或 生产车间共同确定,设备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安全 装置齐全可靠,未经批准,不许随便设置或擅自变更地点,电源由设备部指定并负责接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乱接
八、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我公司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 机电设备、车辆及工器具
九、从事任何施工作业一定要事前与工程部有关人员和现场负责人 联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点、部位,没有确认前不准施工,严禁盲目乱干
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包括高空作业,地下设施作业及设备容器内部作业等,应与现场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否则不许施工
应尊重现场负责人员的意见,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威胁生产安全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与现场